《公物倉物資管理規范》市級地方標準發布實施
發布日期:2023-07-28 瀏覽:808
近日,市級地方標準《公物倉物資管理規范》(DB3301/T 0428-2023)(以下簡稱《管理規范》)正式發布實施,該標準由杭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歸口,由余杭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作為第一起草單位起草。
作為“1+N”現代公物倉建設和運營標準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管理規范》明確了公物倉物資管理相關職責,規范了物資管理行為標準,解決了公物倉管理規范性、可追溯性等問題,實現了多單位分環節監管,降低了行政運行成本,提高了資產周轉使用績效,為全市公物倉物資管理提供了標準支撐和指導,是探索構建現代公物倉物資管理體系的創新體現。 2020年9月29日,余杭區區級政府公物倉被列為公物倉省級標準化試點項目,中心以試點為契機,成立標準化領導工作機構,建設標準化配套制度體系,推進標準化總倉及信息化平臺建設,宣貫和培訓標準化制度,督促標準化落實,全方面推進標準化建設相關工作。 多方聯動立標準 對照標準化試點相關要求,多次組織公物倉使用單位探討公物倉物資管理工作,共同破解標準制定過程中存在的難點和痛點。強化與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標準化研究院等單位聯系,深化與本地高校合作,爭取更多技術支撐和智力援助,確保標準化建設工作扎實穩妥推進。 標準賦能促規范 制定涵蓋通用基礎標準、服務提供標準、服務保障標準三個體系的政府公物倉管理服務標準體系,構建起符合實際工作需要、覆蓋項目建設各個環節的標準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