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檢監察法規制度體系不斷完善 夯實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制度基礎
發布日期:2023-03-08 瀏覽:1162
3月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修正草案)》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大會新聞發言人在介紹修改立法法的主要內容時表示,其中一項是“明確監察法規的法律地位”。五年前的2018年3月,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表決通過監察法。作為反腐敗國家立法,作為對國家監察工作起統領性和基礎性作用的法律,監察法的出臺對于創新和完善國家監察制度產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是反腐敗工作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從監察法頒布實施,到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監察官法、監察法實施條例等一系列配套法律法規陸續出臺,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紀委工作條例、派駐機構工作規則等一系列黨內法規印發施行……紀檢監察法規制度體系不斷完善,紀檢監察體制改革成果持續拓展。
紀檢監察法規制度體系的不斷完善,夯實了紀檢監察工作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的制度基礎。實踐中,各級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履職,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正風肅紀反腐,增強法治意識、程序意識、證據意識,不斷提高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水平,持續推動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
不斷增強法治意識程序意識證據意識
1月9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二十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發表重要講話強調,“要增強法治意識、程序意識、證據意識,不斷提高紀檢監察工作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水平?!?/p>
加強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建設,是新時代新征程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要牢固樹立法治意識、程序意識、證據意識,嚴格按照權限、規則、程序開展工作;推進反腐敗工作規范化、法治化,前提是紀檢監察工作自身運行要規范化、法治化。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要求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推進紀檢監察工作規范化、法治化。2021年12月6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指出,加強紀檢監察機關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建設,更好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
紀檢監察工作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實質是依據黨章黨規黨紀和憲法法律法規賦權、限權、行權,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履職盡責。
十九屆中央紀委向黨的二十大的工作報告指出,“五年來,紀檢監察主要法規制度共增加111項”。包括監察法及其實施條例在內的配套監察法規,以及紀委工作條例和《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規則》《紀檢監察機關辦理反腐敗追逃追贓等涉外案件規定(試行)》《紀檢監察機關案件監督管理工作規則》《紀檢監察機關監督檢查審查調查措施使用規定》《關于加強和完善監察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的意見(試行)》《查辦黨員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職務違法職務犯罪案件協作配合工作機制》等一系列制度機制,全面推進紀檢監察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進一步規范了執紀執法權的運行機制和工作流程,構建了監察機關與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執法機關相互銜接、有序對接的有效機制。
2月24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紅通人員”馮衛華違法所得沒收一案公開宣判。本案系上海首例外逃人員違法所得沒收案,上海市追逃辦有關負責人介紹,由于馮衛華逃匿境外,被通緝一年后未到案,為了盡快追繳贓款,上海市監察機關經集體審議,嚴格依據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違法所得沒收程序,出具《沒收違法所得意見書》,提請檢察機關向人民法院依法提出沒收違法所得的申請。
不僅對于馮衛華案,在追逃追贓工作中,從完善違法所得沒收程序,成功推動多國承認執行我國法院凍結沒收裁定,到建立刑事缺席審判制度,首次對“百名紅通人員”、河南省漯河市委原書記程三昌作出缺席判決,一系列法律武器的成功運用,是紀檢監察機關更加注重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正風肅紀反腐、推動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的縮影。實踐中,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認真執行各項法律法規,不斷完善配套制度措施,涵蓋信訪舉報、案件監督管理、監督檢查、審查調查、案件審理、追逃追贓和涉案財物管理等各方面。
“推進反腐敗國家立法,不斷健全完善紀檢監察法規制度體系,研究修訂黨紀處分條例,健全監督執紀執法操作規程,完善辦案程序銜接機制,建立健全案件質量評查制度?!倍畬弥醒爰o委二次全會在部署今年工作時提出。紀檢監察法規制度的籠子越扎越緊,執紀執法工作的規范日益細化,確保紀檢監察工作始終在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軌道上運行。
在監督執紀執法各環節落實法治要求
法治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紀檢監察機關作為肩負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雙重職責的政治機關,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正風肅紀反腐,嚴格按照權限、規則、程序開展工作,在監督執紀執法各環節中堅決落實法治要求。
問題線索管理和處置是監督執紀執法的基礎工作,決定監督執紀執法的實際成效,紀檢監察機關應嚴格按照時限要求、程序規定,科學管理、精準處置問題線索。
“根據《紀檢監察機關問題線索管理辦法》和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等相關規定,對具有可查性的涉嫌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線索,應當扎實開展初步核實。該線索反映的問題具體,具有可查性,應采取初步核實方式進行處置?!比ツ昴甑?,浙江省余姚市紀委監委案管室接到一鄉鎮紀委的咨詢:針對反映某村水管員沈某未及時收繳村民水費,長期用村集體資金墊付,導致集體資產流失的問題線索,經談話函詢后被反映人予以否認,可否作出了結。余姚市紀委監委案管室對線索分析研判后,指導該鄉鎮紀委依規依紀對該問題線索作初步核實處置,發現了沈某違紀的事實,前不久沈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余姚市紀委監委嚴格對基層紀檢監察組織線索處置工作進行監督指導,發現處置方式、程序不當的,及時提出意見建議,會同相關紀檢監察室加強對派駐紀檢監察組和鄉鎮(街道)紀(工)委的指導,把好質量關,提高問題線索管理處置的科學化、規范化水平。
采取審查調查措施開展調查取證是紀檢監察機關開展監督執紀執法的重要方式,按照法治要求嚴格規范審查調查措施使用,是推進紀檢監察工作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的重要內容和必然要求。
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監委通過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周期措施使用監督管理模式,嚴格對措施使用的監督管理。規范事前監管,確保措施使用有據可依,先后制定《監督檢查審查調查措施使用規定(試行)》《監督執紀執法工作常用文書格式》等,明確措施的適用情形、審批程序、使用要求,規范程序類、措施類、協作配合類的常用文書格式,進一步強化對各環節工作的監督制約。做實事中監管,加強對措施使用合法性、合規性和必要性的審核把關,確保措施規范使用。強化事后監管,要求各級案件監督管理部門督促案件承辦部門指定專人建立措施使用臺賬并實時更新,會同審理部門定期開展專項檢查,確保各項措施依規依紀依法使用。
涉案財物管理是審查調查工作的重要環節,涉案財物管理是否依規依紀依法,違紀違法所得是否追繳到位,關系到審查調查工作質效。
黑龍江省紀委監委高度重視涉案財物管理工作,在日常工作中,通過查看涉案財物信息管理系統、抽查涉案財物查扣手續、實地檢查涉案財物保管情況、核查錄音錄像等方式,加強對涉案財物查封、扣押、移交、保管、處置等情況的監督管理,定期對委機關及派駐(出)機構、市(地)紀檢監察機關已辦結案件涉案財物管理情況開展監督檢查,確保涉案財物來源清晰、去向明了、管理規范、應繳盡繳。
堅持執紀執法貫通、有效銜接司法
實現執紀執法貫通、有效銜接司法是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推進紀檢監察工作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的現實需要,是推進新時代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
紀檢監察體制改革以來,促進紀法貫通、法法銜接的各項制度在實踐中不斷完善。黨章、憲法、監察法等為有效實現紀法貫通、法法銜接搭建起了“四梁八柱”,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和監督執法工作規定為紀法貫通、法法銜接明確了程序規范,黨紀處分條例在堅持紀嚴于法、紀法貫通的同時,做好紀法銜接,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監察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進一步完善紀法貫通、法法銜接工作機制。此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還陸續制定或會同有關單位出臺了一系列制度規范,不斷夯實紀法貫通、法法銜接的制度基礎。
執紀執法貫通主要是指在執行黨紀和執行法律之間實現有機、順暢的連接和溝通,既要審查黨員涉嫌違紀問題,又要調查公職人員涉嫌職務違法犯罪問題;既要考慮紀的因素,又要統籌法的內容;既要用紀律思維和語言,又要用法律思維和語言,實現執紀審查規則和依法調查程序的有序對接、相互貫通。
“劉學鵬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150萬元;其違法所得予以追繳,上繳國庫?!苯?,四川省資陽市人民醫院黨委原書記劉學鵬涉嫌受賄一案,經樂至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后,作出一審判決。
回顧該案查辦過程,資陽市紀委監委第九紀檢監察室主任李政權說:“在這起案件的辦理中,我們堅持把執紀執法貫通起來,對其涉嫌違紀、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一體審查調查,同向發力、精準發力。”據了解,該室在查辦劉學鵬案時,將思想政治工作貫穿始終,通過教育感化和人文關懷以及扎實的取證,使劉學鵬逐步轉變思想認識,認罪服法。
在其違紀違法事實查清后,按照黨紀處分條例,經資陽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市委批準,給予劉學鵬開除黨籍處分;根據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該案的辦理,既維護了紀律的嚴肅性,又精準執行了法律,做到應紀則紀、應法則法?!崩钫嗾f。
法法銜接則是指在監察法與刑法、刑事訴訟法等法律之間,監察機關與司法機關、執法機關之間,實現在法治理念、法治原則、工作職責、案件管轄、權限措施、工作程序、證據要求、處置政策等各方面的順暢銜接。
重慶市萬州區紀委監委查辦的渝東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原副書記幸坤全嚴重違紀違法案,就是紀檢監察機關以監察法和刑事訴訟法等法律為遵循,與公安機關加強協作配合的一個例子。
據了解,萬州區紀委監委在對幸坤全立案之后發現,除了涉嫌受賄罪等職務犯罪,其在擔任原區公路局黨委書記、局長期間,在相關項目招投標過程中,與投標人、招標代理人相互串通,讓意向性施工單位中標,還涉嫌串通投標犯罪。
根據監察法和《關于加強和完善監察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的意見(試行)》等相關規定,被調查人既涉嫌職務犯罪,又涉嫌其他犯罪的案件,一般情況下由監察機關和其他機關分別依職權立案,并以監察機關為主調查,其他機關予以協助?!拔覀儑栏癜凑找幎?,在履行手續后,由相關部門將幸坤全及相關人員涉嫌串通投標罪的線索移送給區公安局。”承辦該案的萬州區紀委監委第十一審查調查室主任郎杰告訴記者。
萬州區公安局收到移送的線索后,循線深挖,對幸坤全以及相關投標人、招標代理人等以涉嫌串通投標罪立案。區監委承擔組織協調職責,區公安局在偵查進度和措施使用等方面與區監委做好配合,最終,確保相關案件同步調查、偵查,同步移送審查起訴。
“從查辦幸坤全一案中我們體會到,必須強化法法銜接意識,深入學習領會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的要求,全面理解監察法、刑事訴訟法對行使調查權和偵查權的主體、對象、權限和程序要求,嚴格依法開展監察調查,提高反腐敗工作法治化水平?!崩山苷f。
二十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指出,“黨內法規是推進黨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制度支撐。要一體履行黨內法規和監察法規制定職責,以黨章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為核心,以黨的建設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為牽引,與時俱進制定和修訂黨內法規制度,及時將行之有效的措施制度化法規化?!秉h的自我革命制度規范體系不斷完善,必將有利于深入推進新時代新征程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開好局起好步提供堅強保障。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程威 劉一霖)